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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一周年:“立改废释”稳步推进 品种上新“提速”
本报记者 吴晓璐
2022年4月20日,期货和衍生品法获表决通过,至今已满一周年。
一年来,围绕期货和衍生品法落地实施,监管部门稳步推进配套规章、规范性文件“立改废释”;一年来,期货期权品种上新“提速”,证监会批准或同意19个期货期权品种上市交易或注册;一年来,期货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,境内特定品种数量已达23个,机构开放稳步推进。
“一年来,社会各方对期货市场的认识更加全面,对市场发展形成更多共识,境外客户、金融机构、上市公司等境内外投资者兴趣和参与度也在提升。就期货经营机构和从业人员而言,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更强。”南华期货董事长罗旭峰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法治体系完善护航高质量发展
为做好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贯彻落实工作,去年8月12日,证监会对8部规章、14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,对1部规章、1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。修改后的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另外,《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“持仓管理暂行规定”)《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衍生品交易监管办法)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期货公司监管办法)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4部规章正在征求意见或已经完成征求意见,尚未正式发布。其中,持仓管理暂行规定、衍生品交易监管办法为新起草。
“从范围来看,监管部门修改的规章涉及面很广,包括市场组织者期货交易所、中介机构期货公司以及具体从业的人员,实现期货市场全局性、系统性优化。”罗旭峰表示,从思路上看,是放管结合、宽严并济,一方面,给市场主体“加油”“松绑”。明确了期货交易所各项职责职权,为交易所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。对期货公司进行了“重新定义”,突出强化金融基础功能,并且减少了日常经营限制。期货从业人员也取消了资格管理,优化管理方式。另一方面,全面加强监管,提高违法成本。包括明确了交易所要建立各类风险管理制度,出台专门的持仓限额规定,提高期货公司股东要求,强化期货公司行为规范,严格期货从业人员事中事后管理等。
“此轮规则修订,全方位回应了市场发展需求,总结吸收了期货市场发展的实践成果,契合了国家‘放管服’改革趋势,奠定了中国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。”罗旭峰进一步表示。